一、主办、承办、协办、指导单位
指导单位: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、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、中国游泳协会
主办单位:吉林省体育局、延边州人民政府
承办单位:敦化市人民政府、延边州体育局
协办单位:敦化市体育局、敦化市雁鸣湖镇政府、延边体育彩票管理中心、敦化市雁鸣湖镇神龙温泉
二、活动时间、地点
时间:2020年1月2、3、4日
地点:敦化市雁鸣湖镇神龙温泉
三、参加单位及要求
以各市州体育局为单位,只能派一支队伍,每队18人,每个代表队报一名领队、一名教练、一名联络员(外籍代表队翻译),运动员15人各市州为单位,每个代表队报一名领队、一名教练、一名联络员(外籍代表队翻译),各参赛队自备队旗(尺寸:1.92×1.28),承办单位提供旗杆,运动员自带浴巾和拖鞋。
四、项目设置
男女:50米自由泳、50米蛙泳。
五、参赛办法
(一)年龄规定
1.29岁以下组(1991年以后出生含1991年);30-44岁组(1990年至1976年);45-59岁组(1975年至1961年);60岁以上组(1960年以前出生含1960年)。
2.每人可报2项。
(二)相关要求
参赛运动员需持有《中国游泳协会冬泳、公开水域、成人会员证》、参赛证和本人身份证,递交本人签字的《自愿参赛声明书》、健康证明并交纳保证金方可参加。
(三)参赛运动员身体健康要求
游泳竞赛是一项负荷强度较大的竞技运动,对参赛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,参赛者应身体健康,有长期参加游泳锻炼或训练的基础。参赛者可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实际能力报名参赛。
有以下疾病不得参加比赛:
1.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;
2.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;
3.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;
4.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;
5.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;
6.不适合本项运动者。
在比赛中,因个人身体及其它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,由参赛者个人承担责任。
(四)现役运动员不得参赛。
六、竞赛办法
(一)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、中国游泳协会下发的有关竞赛规定。
(二)各单项报名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项比赛,该运动员参加同一项目的上一组别比赛,如果最小年龄组别取消比赛。
(三)所有项目均采取一次性决赛,按成绩排列名次,成绩相同,按出生日期年龄长者名次列前。
(四)比赛顺序按照先女后男、先大后小和报名人数进行编排。
(五)运动员参加比赛时,必须向检录裁判员出示本届比赛参赛证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,无证者不得参加比赛。
(六)凡冒名顶替和弄虚作假者,均取消本人所有比赛项目成绩。
七、录取名次与奖励
1.单项各年龄组录取前6名,不足者减2录取,前六名颁发奖杯、奖牌。
2.另设优秀组织奖1个、勇敢奖1名(年龄最小者)、挑战奖男女各1名(男70周岁、女65周岁以上最年长者)颁发奖杯、奖牌。。
八、报名和报到
(一)各队于12月10日前,用电脑按规定格式填写《冬泳邀请赛报名表》、参赛运动员身份证复印件、发至报名邮箱。联系人:许相如,电话:15043318537(微信同号),报名邮箱:343151099@qq.com
(二)、逾期报名不予安排比赛。
(三)、报到时间:2020年1月 2日15:00之前。(请各队将抵、返敦化车次提前告知承办单位,以便接、送站,联系人:费泽忠13944364430、周星13644436888)。报到时提交参赛运动员签名的《自愿参赛声明书》及健康证明。
(四)、报到地点:敦化市雁鸣湖镇神龙温泉山庄。接待部门联系电话:佟凯玲18626980503 顾佳琪13043378686。
九、经费
(一)、为确保比赛顺利进行,参赛者(包括领队、教练、联络员)每人缴纳500元参赛保证金和个人意外伤害保险费25元,于12月10日前汇至赛区指定账户。
收款姓名:张武臣
开户行:中国工商银行
汇款账号:6222030808001718273
财务电话:18343312092(微信同号)
用途:请注明XX队参赛保证金
(二)、参加比赛的运动员比赛结束后参赛保证金返还。弃权运动员参赛保证金不予返还(参赛保证金包含三天二宿食宿费及温泉门票168元/天)。
(三)、运动员赛会期间食宿费用由大会组委会承担。交通费自理。
(四)、各参赛队随行人员费用自理(500元:包含三天二宿食宿费及温泉门票168元/天)。
(五)组委会免费向各参赛队提供1份秩序册、会务手册、吉祥物。
(六)大会期间提供医疗服务,所需费用自理。
十、仲裁、裁判
仲裁、裁判长由主办单位选派,其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。
十一、相关要求
(一)遇到天气等不可抗拒原因,组委会通过协商决定是否延期或终止比赛。
(二)本规程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。
(三)未尽事宜或有所改动,另行通知。